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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发表于 2007-04-25 14:02 作者: xbvb126






















丰富法治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自2003年举办以来,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活动的影响力逐年增强,覆盖面逐年扩大,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今年,全国普法办将举办“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该活动由全国普法办主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和上海市法宣办承办,现在面向全国征稿!
一、活动主题
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主题为“丰富法治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07年4月20日~2007年7月2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各奖5000元现金及证书
二等奖5名 各奖2000元现金及证书
三等奖10名 各奖1000元现金及证书
优秀奖30名 各奖500 元现金及证书
鼓励奖100名 各奖200 元现金及证书
(注:以上奖项一个作者可以多次获奖,可以兼得下列最佳动画制作大奖、普法卡通明星设计大奖、最佳法制公益短片奖、最佳法制系列片大奖四个专项大奖中的一项。)
最佳动画制作大奖1名: 奖2000元现金及证书
普法卡通明星设计奖1名:奖2000元现金及证书
最佳法制公益短片奖1名:奖2000元现金及证书
最佳法制系列片大奖1名:奖2000元现金及证书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活动组织情况以及上报的作品数量质量等综合评定)
四、评审方式
由法律专家、动漫专家、传媒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出获奖作品。
五、宣传报道
活动结束后,将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布获奖作者和作品名单,制作活动专题栏目、节目和版面,展播获奖作品,介绍部分获奖作者的创作心得和创作故事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新,问询信箱 :hwx0202@126.com
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征集活动投稿网址:http://law.flash8.net并为此次征集活动开设了交流论坛,也可在论坛里问询。
七、参赛要求
1、凡未参加过第一至第四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法制动漫作品,均可参加本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
2、投稿时,必须按照投稿页面(请登录投稿网址)要求,准确填写作者真实姓名、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参赛信息。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活动主办方评选、颁奖等过程(颁奖颁证均通过邮政方式)。无相关作者信息或作者信息不全无法通知的视为无效作品。
3、动漫作品形式不限,大小不限。为适于视频播出,动漫作品的制作尺寸要求为:720*576 pix;25帧/秒,应当特别注意文字等重要内容的安全区规范。
4、参赛作品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突出体现法治内涵,宣传法治理念。参赛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出现作者署名外,作品主体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
5、同一作者可以多次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
6、未尽事宜,详见投稿网址上专设的投稿页面。
八、版权说明
1、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在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网站或其他平面媒体使用获奖作品不再支付稿费;使用未获奖的参赛作品,将支付一定稿费。
2、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诉讼由参赛者个人负责。

主办单位:全国普法办
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央电视台社会教育节目中心、上海市法宣办

全国普法办
2007年4月20日
发表在 转载
评论 2 Email文章
评论总数 2

评论

旧
http://post.baidu.com/f?kz=197999267打广告去了哈
发表于 2007-05-05 15:14 作者: cduestc丛林动画 cduestc丛林动画 当前离线
旧
挖啊,那个你参加没
发表于 2007-05-07 02:16 作者: 小叽 小叽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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